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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世龙律师 汪世龙律师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苏省律协合规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合规业务审查委员会委员河海大学MBA个人简介2011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至今将近10年。专注于刑事辩护、控...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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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汪世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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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与量刑

故意伤害罪的既遂如何认定

现实生活中有些人会因为某些事情而殴打伤害他人,有时候可能是双方无意伤害他人,有时候也是故意伤害他人,那是不是故意伤害他人就构成犯罪。故意伤害罪的既遂如何认定?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接下来,就请大家看看本文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内容,一起从文中寻找答案

  一、故意伤害罪的既遂如何认定

  符合犯罪主体要件的行为人,在伤害故意支配下实施了伤害行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达到轻伤程度的,即可认定为故意伤害罪的既遂。故意伤害造成重伤的,包含两种情况:一是行为人明显只具有轻伤的故意,但过失造成重伤;二是行为人明显具有重伤的故意,客观上也造成了重伤。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是典型的结果加重犯。故意伤害没有致人死亡的,不得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的未遂犯。

  故意伤害致死的成立,客观上要求伤害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主观上要求行为人对死亡没有故意,但具有预见可能性。既然是伤害致死,当然应将死亡者限定为伤害的对象,即只有导致伤害的对象死亡时才能认定为伤害致死。但对于伤害的对象不能作僵硬的理解,尤其应注意事实认识错误的处理原则。

  二、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亡后果、伤残等级、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雇佣他人实施伤害行为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

  因被害人的过错引发犯罪或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

  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

  以上就是关于故意伤害罪的既遂如何认定内容介绍,以及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不妨咨询在线律师,要是您或您身边有人陷入刑事诉讼中,最好委托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帮助,律师可以根据实际案情为当事人进行减轻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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