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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世龙律师 汪世龙律师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苏省律协合规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合规业务审查委员会委员河海大学MBA个人简介2011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至今将近10年。专注于刑事辩护、控...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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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汪世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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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判例

贵溪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李某林等7人故意伤害罪涉恶案

9月4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林等7人涉嫌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以来,被告人李某林经常纠集被告人李某华、李冬某、李某强、李某呈、李某、李开某等人在一起,多次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实施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

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李某林为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其伙同他人敲诈勒索两次,数额特别巨大;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应以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某华、李冬某、李某强均为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其均伙同他人敲诈勒索两次,数额特别巨大,均应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某呈为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其伙同他人敲诈勒索,数额特别巨大,应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某、李开某均为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其伙同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均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依法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控辩双方对于本案的事实认定、定罪量刑以及法律适用均充分发表了意见。

部分贵溪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被告人亲属等50余人旁听了庭审。因被告人人数较多,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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