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15996212410

律师介绍

汪世龙律师 汪世龙律师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苏省律协合规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合规业务审查委员会委员河海大学MBA个人简介2011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至今将近10年。专注于刑事辩护、控... 详细>>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汪世龙律师

手机号码:15996212410

邮箱地址:15651725913@163.com

执业证号:1320120150898124

执业律所: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7号越洋国际商务中心5层

立案与量刑

两人以上实施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如何确定主犯

故意伤害罪是一种侵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的行为,造成的后果致使受害人受到轻伤以上的伤害,那么法律就该惩罚故意伤害他人者了。两人以上实施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如何确定主犯?针对这些问题,本文整理了相关的内容,请大家阅读。

一、两人以上实施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如何确定主犯

  1、如果是两人以上实施故意伤害行为致人重伤的,在故意伤害中起组织、策划、实施具体伤害行为的犯罪分子,可以认定为主犯。

  2、起次要、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

  二、故意伤害罪怎么判刑

  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与最高人民法院的量刑指导意见,人民法院审理故意伤害案件,在具体量刑时考照以下标准:

  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量刑基准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基准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尚未达到残疾标准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10级伤残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每增加1级残疾等次,基准刑增加六个月。

  3、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量刑基准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6级以上(6)伤残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一年,每增加1级残疾等次,基准刑增加一年。

  4、无期徒刑的量刑基准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2级以上(2)伤残的,基准刑为无期徒刑。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的,基准刑为无期徒刑。

  三、故意伤害重伤案能和解吗

  民事部分可以和解,刑事部分不能和解。

  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可以进行民事和解。

  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以上就是关于两人以上实施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如何确定主犯的内容介绍,根据上文可知,两人以上实施故意伤害行为致人重伤的,在故意伤害中起组织、策划、实施具体伤害行为的犯罪分子,可以认定为主犯。起次要、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希望本文内容对大家有帮助,如有疑问请咨询律师。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载于互联网公开信息,以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copyright © 2019  汪世龙律师,南京故意伤害罪律师,专为故意伤害罪辩护,南京故意伤害罪辩护律师,为您提供取保候审,无罪辩护等服务。